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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新龙: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树法院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政清则风清,风清则气正,气正则水清。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审判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也是社会公平正义能否维持的重要指向标。近年来,青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和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总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首先充分发挥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责任的落实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使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明确各自职责, 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落实,人人都有责任区,事事都有责任人,建立了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分解与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轮岗交流、新招录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的干警进行谈话,上半年共进行廉政谈话8人次;四是全面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司法权运行的全过程置于案件当事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

  二、 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法官廉洁自律和司法为民意识

  青河法院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作为铁的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是坚持政治建院,突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贯彻执行;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坚决果敢地向“四风”“四气”开刀,使全体干警作风有根本性转变;三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办公室按季公开“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三公”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做到只减不增;严格公务用车,对在节假日期间因公使用车辆的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公务车辆节假日使用申请表》,清楚填写外出事由、时间、到达地点、里程数等等,报领导批准后一份随车携带,一份报县绩效办备案,确保不出现违规用车;四是加强审务督察工作。由监察室牵头,联合政工、办公室等部门,对干警在服务态度、仪表言行、考勤制度、院风、会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出的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今年共开展审务督察38次,专项督察2次,通报11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两名干警给予了严肃处理。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法院的核心工作就是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审监庭每月开展各类案件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督促整改。廉政监督卡逐案发给当事人随时接受当事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廉政监督卡的回收工作,不定期上门或电话回访当事人,并及时将廉政监督意见汇总核实后向院党组汇报。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增强了法官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意识,法官守纪律,守底线,讲规矩蔚然成风。

  三、发挥“学转促”专项活动载体作用,提升法院审判业务工作。

  一是把开展“学转促”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确保“学转促”活动与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维稳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对学习推进计划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指导,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搞棚架,截至目前,我院共开展专题学习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集中学习15次,自学16次,组织反恐维稳“组合拳”要义测试2次;二是认真开展“四风”“四气”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把每一名党员干警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截止目前,共修订完善制度2条。三是结合业务工作促干警作风转变,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抓手,一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定《青河县人民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意见》,成立4个工作组,由党组成员任组长,本院干警任成员,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每个工作组负责一至二个乡、镇,开展诉调对接和矛盾排查化解。坚持走访、排查、对接每月不少于1次,健全和完善与乡、镇、村、社区、“访惠聚”工作组的沟通协调机制。随身携带“法官-乡镇联系卡”,进村入户、进毡房、到田间,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拓展基层群众受益面。截至目前,通过委派调解纠纷成功6件,诉前调解成功55件,督促程序结案13件,共计74件,占民事结案数 40%,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二是立案窗口 “一站式”服务畅通、便捷。对偏远农牧区群众采取电话立案咨询、巡回审判等措施提供司法服务;积极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采取预约接访、随到随接、带案下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天由一名党组成员轮流坐班信访接待场所,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零距离与信访人交心谈心,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现场答复和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

  四、今后工作中法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我院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开展“学转促”活动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落实好一级响应期间各项维稳措施,确保不出事。二是继续举全院之力扎实开展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等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切实保证法院风清气正;四是进一步加强干警的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记职责使命,忠诚奉献担当,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适应司法改革新需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平安青河、法治青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青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桂新龙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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