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仲玉新 张浩)9月29日,装扮成轧花厂工作人员的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一直守候在该轧花厂,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协助下,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军以其姐姐名义交售的价值40余万元的9车棉花,顺利执结该案。
“王某军,你交售的棉花是谁的?”
“是我的。”
“那你提供的身份证怎么是王某艳的,是个女的,一看就不是你本人?”
“我给别人担保,法院要执行我的钱,所以只好以我姐的名义卖棉花”
“我们是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既然是你的棉花,我们将依法冻结你今天交售的这9车棉花的结算款。”
“啊!……”
上面这一幕发生在玛纳斯县某轧花厂的磅房。
9月29日,装扮成轧花厂工作人员的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一直守候在该轧花厂,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协助下,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军以其姐姐名义交售的价值40余万元的9车棉花,顺利执结该案。
玛纳斯县是农业大县,涉农案件比例较高,因此到了秋收季节,也就是执行涉农案件的黄金时节。自9月25日开始,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庭全体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不辞辛苦地奔走在棉田、玉米地、轧花厂、种业公司、信用社各个角落,有的实施保全,有的冻结棉款,有的查询账户……。截止10月3日,该院执行庭共实施诉讼保全案件11件,其中冻结被申请人棉花交售款8件次,保全金额120余万元;办理执行实施案件30余件,冻结被执行人及第三人棉花交售款200余万元,一大批涉农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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