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徐铭齐 邱晓巍)“感谢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帮助,才让我们领到了工资……”在白山市江源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申请执行人李某激动地说。
事情还要从2019年说起,白山市某矿物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产,拖欠17名工人工资共计50余万元。随后工人们于当年11月份,前往白山市江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经仲裁双方达成和解,矿物公司同意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全部拖欠工资款。
可是到了2020年6月,矿物公司仍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12月份,工人们便委托代表李某向江源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当即向矿物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该矿物公司财产线索进行摸查。
经过摸查,该矿物公司停产近两年,被执行人本身也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了顺利拿回该笔欠款,执行员持续做该矿物公司负责人的工作,详细向他讲明不履行仲裁调解书的后果,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最终该矿物公司负责人与工人们重新协商,并再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该笔欠款分5次还清,并于2020年底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支付第一笔执行款10万元。2021年执行法官再次与该矿物公司负责人联系协商,最终第二笔执行款于2021年4月29日执行到位。执行员立即与工人们联系,并于4月30日向工人们集中进行了发放。
随着教育整顿活动的持续深入,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将学习与执行工作相联系,持续加大追讨欠薪、欠款力度,力争用实实在在的执行工作,为辖区群众带去公平正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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